幾天前,Monster Energy 開始與另一家獨立開發商發生爭執,因為它在其遊戲 Dark Deception: Monsters & Mortals 中使用了極其常見的詞“怪物”。這不是該公司的第一起商標糾紛,但它讓 Monster Energy 重新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足以讓一些人在日本挖掘針對 Monster Hunter 甚至 Pokemon(即 Pocket Monster)提出的舊商標異議。
這些記錄通過日本媒體 Automaton(在新標籤中打開),其中(根據谷歌翻譯)引用了“讀者提供的信息和我們的調查”。它鏈接到 J-PlatPat(在新選項卡中打開),一個數字圖書館商標、專利和其他類似文件。這是一個日本網站,但我能夠通過過濾搜索來搜索 Monster Energy 的片假名拼寫,根據這些記錄,該公司確實針對少數公司提出了 130 多項商標異議。
Monster Energy 似乎確信它擁有“怪物”這個詞,並且臭名昭著地喜歡商標,但在挑選隨機獨立遊戲和爭論 Monster Hunter 和 Pokemon 對你的品牌。是的,Pokemon 確實早於 Monster Energy——直到 2012 年才真正開始通過 Asahi Soft Drinks 在日本運營,這也是在 Monster Hunter 成立很久之後。
(圖片來源:Capcom)
在其最新的備案之後,我什至開玩笑說為什麼 Monster Energy 沒有對 Capcom 採取行動,但事實證明,在 2016 年,該公司做到了sting Monster Hunter Cross (opens in new tab), 日版怪物獵人幾代人,理由是它類似於 Monster 品牌。我在這裡不使用谷歌翻譯,但該公司直截了當地辯稱,它“根據‘[怪物品牌]’的字符部分產生了‘怪物’的發音和概念”。
日本商標法不在乎。判決書上寫道:“兩者的組成聲音的數量和詞的聲調不同,很容易辨別。”它補充說,Monster Energy 和 Monster Hunter Cross 因此是“在外觀、發音和概念上不太可能不兼容的不同商標,應該稱為不同的商標。”
Monster 對 Pokemon 的反對(在新標籤中打開) X&Y在2014年收到了類似的判決。Monster Energy辯稱,Pokemon X&Y的名稱和標識與其品牌“在名稱和概念上相似”,“可能會導致商品來源混淆”。如果不出意外,我想說的是,我為任何有勇氣公開爭論其產品在日本比口袋妖怪更知名的公司鼓掌。
即使翻譯了,反響也是慘淡。判決書中寫道:“應當說,異議人主張它們是具有相同‘怪物、怪物’概念的近似商標的前提是錯誤的,沒有理由。”它補充說,“絕對沒有理由相信”這兩者是相似的,只是為了強調這一點,聲稱“沒有提交足以證明有理由認為該商標是‘a商標可能會損害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
當然,我們現在知道,這些不成功的異議並沒有阻止 Monster Energy 反復發射其商標大砲,並在日本提出了其他異議最近於 2022 年 11 月(在新選項卡中打開)。如果沒有別的,公司是頑固的。也許這就是能量飲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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