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k Racz 聲稱他的 Smartflash 專利推動了 App Store 和 iTunes 的發展
十多年來,Apple 一直在為其竊取 App Store 和 iTunes 背後的核心技術進行辯護,通過敲詐勒索和賄賂法官來贏得勝利,一位專利持有人聲稱。
發明者 Patrick Racz 聲稱他的 Smartflash 技術是核心的 App Store 和 iTunes。他被描述為專利流氓——蘋果公司本身也暗示過這一點——因為他的公司不生產任何產品或服務。
然而,他成立那家公司是專門為了對抗蘋果——而且最初看起來是成功的。 2015 年,在他打官司三年後,陪審團要求蘋果公司向他支付 5.33 億美元的賠償金。
基於這次勝利,Racz 對 Apple 提起了進一步的專利訴訟。然而,Apple 以法官對陪審團的指導使他們獲得了比專利所應得的更高的裁決為由,對原裁決提出上訴。
一位新法官同意了,並援引可能有污點的陪審團指示,並駁回了 5.33 億美元的裁決。但隨後美國專利商標局裁定涉案專利中的三項無效,2017年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駁回了整個案件
法官當時表示這些專利過於“抽象”,沒有充分描述實際的發明。在駁回案件時,專家組評論說原法官應該宣布專利無效。
Racz 說,2001 年,“與史蒂夫·喬布斯和蘋果公司關係密切”的合作夥伴公司 Gemplus 剽竊了他的作品,並向蘋果公司披露了細節。目前尚不清楚 Gemplus 發生了什麼,也不清楚蘋果公司是否向該公司支付了技術費用,但 Racz 表示,“他們的行為導致了 Smartflash 的崩潰。”
從 2015 年到 2017 年,Racz 說他被迫進行了“一系列代價高昂的上訴……包括專利審判上訴委員會 (PTAB) 的 48 起個案。”
他還在他的新聲明中聲稱,PTAB 法官“因對有利於 Apple 的結果頒發獎金而受到了驚人的激勵。”
通過“濫用一系列不允許的司法例外情況”,法官中包括了一些“之前曾為 Apple 代理過”的律師。
Racz 沒有在我們收到的文件中點名有問題的律師,也沒有詳細說明他聲稱已支付的“獎金”。
指責 Apple 進行“敲詐勒索”
Racz 表示,“經過多年調查以收集潛在敲詐勒索活動的證據後,”他打算“追究蘋果的責任。”
“多年來,我一直在與這種嚴重的誤判和 Apple 的濫用行為作鬥爭,直到此事得到公正的結論,我才會停止。”他寫了。
Racz 的聲明沒有詳細說明他打算如何打擊 Apple 涉嫌敲詐勒索的行為,也沒有給出時間表,也沒有說明他希望從中獲得什麼。他告訴時代周刊 他估計蘋果欠他高達 180 億美元。
他還告訴時報,Alphabet、三星和亞馬遜都在免費使用他的技術。他過去曾起訴過他們中的每一家,但目前並未追究這些公司中的任何一家。
Apple 沒有對 Racz 的聲明發表評論——但我們已經聯繫了他們,以防他們不知道這些言論。在 2015 年的法律案件中,該公司確實聲明否認所有針對它的指控。
“Smartflash 不生產任何產品,不僱用任何員工,不創造就業機會,在美國不存在,並且正在利用我們的專利系統為 Apple 發明的技術收取專利費,”一位女發言人當時表示。 “我們拒絕支付這家公司的費用,因為我們的員工多年來一直在創新,不幸的是,我們別無選擇,只能通過法院系統進行這場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