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阻止點擊支付競爭對手
今天針對 Apple 提起的一項擬議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違反美國反壟斷法,確保 Apple Pay 是唯一可用的移動錢包,用於使用 iPhone 進行點擊支付, iPad 或 Apple Watch。
由 Hagens Berman 和 Sperling & Slater 律師事務所提起的訴訟稱,Apple 通過阻止競爭對手在其設備上訪問 NFC 技術,每年非法獲利至少 10 億美元,從而防止 Google Pay 或 Samsung Pay 等競爭服務在 Apple 設備上提供點擊支付功能。
對於使用美國發卡行的支付卡完成的每筆 Apple Pay 交易,發卡行必須向 Apple 支付信用卡為 0.15%,借記卡為 0.5 美分,投訴稱。相比之下,Google 允許在 Android 智能手機上使用多個移動錢包,並且不會向美國發卡機構收取點擊付款的費用。
“當您將 Apple Pay 的功能與Android 設備——Google Pay、Samsung Pay——你實際上是在舉起一面鏡子;它們本質上是相同的,”Hagens Berman 聯合創始人兼管理合夥人 Steve Berman 說。 “然而,在 Android 上,發卡機構完全不用支付任何費用,通過 Apple Pay 每年總共花費 10 億美元。”
Apple 無法維持其對 Apple Pay 的“巨額費用”投訴稱,如果該服務在 Apple 設備上面臨競爭,則進行交易。
在北加利福尼亞州的美國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具體指控 Apple 多次違反聯邦謝爾曼法案,將 Apple Pay 與 Apple Pay 捆綁在一起其移動設備並壟斷了“點擊並支付 iOS 移動錢包市場”。
該投訴為所有向蘋果支付了使用其任何支付卡進行的任何 Apple Pay 交易費用的美國發卡機構尋求金錢上的救濟。.
Hagens Berman 表示,這是它第三次起訴蘋果違反反壟斷法。 2015 年,這家律師事務所就電子書定價問題與蘋果和出版公司達成了 5.6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今年早些時候,它代表 iOS 開發者從蘋果公司獲得了 1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他們聲稱蘋果當時的標準 30 App Store 購買的佣金百分比過高。
Apple Pay 在包括澳大利亞和歐洲在內的其他地區也面臨著類似的審查。 5 月,歐盟委員會向 Apple 通報了其初步觀點,稱其通過限制 Apple 設備上的 NFC 技術在商店內進行非接觸式支付,濫用了其在“iOS 設備上的移動錢包”市場的主導地位。
完整的投訴可用 在 Hagens Berman 網站上以 PDF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