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有人在問,而是 Coin Center 將自己置身於手頭的辯論中。合併後的以太坊現在是一種證券嗎?在不暫停操作的情況下從工作量證明遷移到權益證明是一項壯舉,但也需要付出代價。在這個階段,許多事情完全不同,這些新特性可能會將以太坊置於監管機構的視野中。 Staking 是與挖礦類似的活動還是完全不同?
除此之外,所有這些與 Coin Center 有什麼關係?該組織將自己定義為為“專注於加密貨幣和去中心化計算技術面臨的公共政策問題的領先非營利研究和宣傳中心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等。” Coin Center 的文章《合併是否改變了以太坊的監管方式? (No.)”解決了這個問題。
“我們不認為 POS 和 POW 之間的技術差異需要任何不同的處理方式,”Coin Center 總結其立場時表示。 “在證券法方面,SEC 一直強調他們著眼於交易的經濟現實,而不是用於創造這些現實的條款或技術。方法是實質重於形式,”他們總結了 SEC 的立場。
ForexCom 上 2022 年 9 月 16 日的 ETH 價格圖表 |來源:TradingView.com 上的 ETH/USD
Coin Center 認為挖礦和驗證基本相同
為了減輕本節標題肯定的打擊,Coin Center 將範圍限制為“驗證的經濟現實”。不過,我們都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通過挖礦驗證鍊和通過質押驗證鏈的經濟現實是相似的。在這兩種情況下,驗證者都是一組開放的參與者,參與的唯一先決條件是可證明要付出一些代價。在工作量證明中,成本是能源和計算資源,在權益證明中,它是金錢的時間價值(例如,持有質押所需資產而不是花費它的機會成本)。”
這是一個過度簡化。在比特幣主義者關於合併後以太坊的第一篇文章中,我們引用了 VanEck 戰略顧問 Gabor Gurbacs 的話,他的論點是“即使它不是一種證券,以太坊也必然會在合併後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他最近在推特上寫道:
“我並不是說 ETH 因其證明模型而必然是一種證券,但監管機構確實談到了在股息背景下的質押,如果這是什麼證券法的一個特徵稱之為“共同企業”。 Howey 測試中還有其他因素。”
Howey 測試反過來又參考了以下“四個標準來確定投資合同是否存在:”
一項投資金錢在一個普通的企業中,期望利潤來自他人的努力
這導致我們……
幣中心不認為利潤來自他人的努力
既然我們都熟悉 Howey 測試,這一段更有意義:
“作為證券分類的核心是持續依賴主要來自於他人的努力。這兩種共識機制都明確設計為通過在陌生人之間建立公開競爭來避免任何此類依賴,其中任何自私的參與者都可以並且將填補任何其他反應遲鈍、腐敗或挑剔的參與者留下的空白。”
這可能是真的,但是,在以太坊平台上工作的所有公司和開發人員的努力又如何呢?它們提供轉化為利潤的價值。在某種程度上,購買 ETH 的人正在投資於它們。 Gensler 主席的另一個例子包括一個額外的元素。 “如果像加密貨幣交易所這樣的中介機構向其客戶提供質押服務,Gensler 先生說,它“看起來與借貸非常相似——只是標籤有所變化。”
Coin Center 不同意這種極端的偏見。:
“然而,我們對該技術的分析表明,不應僅僅基於選擇一種或另一種無許可共識機制來對項目進行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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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他們甚至稱它們為“商品”:
“否則使用股權共識證明的去中心化加密貨幣是商品,因此,CFTC擁有現貨市場監管權和衍生品市場監管權。”
也許,但是,是否有去中心化的權益證明加密貨幣?這當然有待商榷。尤其是考慮到權益證明固有的集中化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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