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Google 和 Meta 等科技巨頭的廣告業務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審查,被指控存在反競爭行為和市場操縱行為。現在,兩黨參議員小組提出了一項新法案,其中尋求拆分 Google 和 Meta 的廣告業務並對它們的運營施加限制。

根據擬議的美國法案,處理超過 200 億美元交易的大型數字廣告公司將需要剝離其廣告業務如果他們同時擁有廣告交易平台和需求方或供應方平台。同樣,處理超過 50 億美元交易的中型或大型公司也必須確保廣告出價的“最佳執行”、透明並提供對技術能力和數據的公平訪問。但是,如果企業經營兩個市場,則必須建立“防火牆”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利益衝突和濫用行為。

兩黨參議員表示支持該法案

儘管這並不是美國政府第一次試圖限制谷歌和 Meta 等科技巨頭的廣告業務,該法案的兩黨支持,包括參議員 Mike Lee、Amy Klobuchar、Ted Cruz 和 Elizabeth Warren,增加了它通過的機會.他們指責谷歌和 Facebook 利用其龐大的用戶數據存儲在數字廣告領域取得主導地位,並在互聯網上收取“壟斷租金”。

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將對依賴廣告銷售的 Google 和 Meta 產生重大財務影響作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這些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考慮其更廣泛的戰略,因為它們使用廣告收入來資助其他項目。然而,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公司將因撤資而損失多少收入。

“長期以來,谷歌和 Facebook 以犧牲廣告商、出版商和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主導了數字廣告市場。這項立法將製定規則來做到這一點,恢復和保護數字廣告中的競爭,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促進公平和創新向前發展,”參議員 Klobuchar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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