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法庭文件顯示,Facebook 原則上同意在舊金山聯邦法院解決訴訟,要求賠償包括劍橋分析在內的第三方訪問用戶的私人數據。
文件中沒有披露財務條款,該文件要求法官將集體訴訟擱置 60 天,直到原告和 Facebook 的律師最終達成書面和解。
長達四年的訴訟指控 Facebook 通過與第三方(例如現已解散的英國政治諮詢公司 Cambridge Analytica)共享用戶的個人數據違反了消費者隱私法。
表示其隱私做法與其披露一致,並且“不支持任何法律主張”。
Facebook 及其來自 Gibson, Dunn & Crutcher 的律師沒有立即回應有關和解更多細節的請求。
在代表原告的兩家律師事務所中,Keller Rohrback 沒有發表評論,而 Bleichmar Fonti & Auld 拒絕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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