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於 11 月提起的集體訴訟指控蘋果和亞馬遜聯手人為提高在亞馬遜上銷售的 iPhone 和 iPad 設備的價格。該訴訟稱,蘋果和亞馬遜合謀消滅了 98% 的蘋果產品經銷商,以助推蘋果和亞馬遜。 路透社 報導稱,美國地區法官約翰·考格努爾 (John Coughenour) 拒絕駁回訴訟,Steven Floyd 訴 Amazon.com, Inc. 和 Apple Inc., 應兩家公司被告的要求。裁決意味著訴訟現在仍在繼續隨著原告開始收集證據和法院主持審前程序,向前推進。原告律師史蒂夫·伯曼 (Steve Berman) 稱這項裁決是“Apple 手機和 iPad 消費者的重大勝利”。
2018 年,Apple 和亞馬遜簽署了一項協議,該協議於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根據條款根據協議,亞馬遜將只允許蘋果授權的賣家在亞馬遜市場上銷售蘋果產品。作為回報,Apple 將向亞馬遜穩定供應打折的 Apple 產品。換句話說,只要亞馬遜減少在其市場上銷售低價蘋果產品的經銷商數量,蘋果就會向亞馬遜運送打折設備。
美國地區法官表示,可以繼續對亞馬遜和蘋果提起集體訴訟
法庭文件解釋說,原告史蒂文·弗洛伊德 (Steven Floyd) 從Amazon Marketplace 於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 319.99 美元的價格出售。訴訟稱,由於 Apple 與亞馬遜之間的協議“消除[d]或至少大大減少[d]第三方所構成的競爭威脅,Floyd 為他的 iPad 支付了虛高的價格。-派對商人。”
該文件補充說,在亞馬遜與蘋果達成協議之前,“亞馬遜上活躍著數百家第三方蘋果經銷商”。兩家公司之間的協議生效後,這個數字減少到 7 個。蘋果的論點是,它與亞馬遜達成交易是為了減少該平台上銷售的假冒蘋果設備的數量。 Apple 表示,它與亞馬遜達成的協議是“司空見慣的”,並補充說,“最高法院和第九巡迴法院通常承認此類協議有利於競爭且合法。”
該訴訟要求三倍損害賠償和其他賠償。